天目湖山水园-南山竹海-御水温泉二日游(江苏常州)

天目湖山水园-南山竹海-御水温泉二日游(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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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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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介绍

第1天南通-天目湖山水园-御水温泉

早上指定时间、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前往溧阳参观游览有“江南明珠”之称的——【天目湖山水园】(含大门票+游船180元/人,游览约4-5小时),游览湖里山公园,湖里山通过百孝图、24孝卷轴、慈母堂等展现中国慈孝文化,通过科贡传芳坊、许愿墙、状元阁等来展示状元文化,并搭配奇石馆对奇石文化的展现,既可领略天目湖湖光山色,享受大自然的气息;也可领略中国文化的源远流长。游览天目湖海洋世界,感受江南乡土风情。游玩结束前往御水温泉,泡竹海森林里的温泉——【御水温泉】(自理门票218元/人,约2.5小时)与竹海相融,养生去疲,消除一天的疲劳,如柠檬池、薄荷池、啤酒池,动感戏水的温泉瀑布,超大室内豪华游泳池等,将身体慢慢浸入温温的泉水中,静静的闭上眼,亭泉水叮咚,远处竹海声声,沉醉于泉水的滋润,非常的惬意。入住酒店。
早餐:敬请自理正餐:敬请自理

住宿:溧阳市区/天目湖/南山竹海(根据淡旺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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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天南山竹海-南通

早餐后,游览【南山竹海】(含门票90元/人含,游览约2.5小时),您可以选择乘坐景区内环保型观光车,欣赏沿途竹景,快捷休闲,到达寿文化区;或乘坐地轨缆车到达山顶,游览【鸡鸣三省村、竹文化馆、国宝大熊猫馆、黄金沟、古兵营、五岳争霸等表演】;也可以选择索道登上海拔为508米的吴越弟一峰,体会在竹尖穿行,一览小众山之感。游览结束后适时返程。
早餐:√正餐:敬请自理

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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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色

去天目湖旅游的N大理由:

理由1:【天目湖旅游度假区】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天目湖是常州溧阳人文地标,常州旅游必去的景点。

理由2:【天目湖】拥有山水绝佳的自然景观和充满野趣的原生态湖景,是都市的人们放松休闲的好去处。

理由3:【天目湖御水温泉】与竹海相融,养生去疲,消除一天的疲劳。

理由4:【南山竹海】拥有纯正好空气、富含氧离子的天然氧吧,远离城市喧嚣,国宝大熊猫奥运与壮妹的家园,江南山居的世外桃源。

费用说明

成人¥398

(A线:天目湖+南山竹海)

车位门票住宿

补房差:¥100/人


儿童¥258

(只占车位、不含门票不占床)

车位

补房差:¥100/人


老人¥338

70周岁(凭有效身份证免大门票占床)

车位住宿

补房差:¥100/人



费用包含

  • 1、交通:空调旅游车(根据实际人数提供)

    2、住宿:标准间(逢双人安排双标,如逢单人加床或现补房差,不占床位不含早餐)

    3、门票:A线:天目湖+南山竹海;B线:天目湖+南山竹海+御水温泉。

    4、导服:全程导游陪同服务5元/人/天

    5、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6、用餐:计划内已含的用餐

费用不包含

  • 1、用餐:正餐均不含,根据自身需求自理,丰简由己,占床位者含早餐,早餐10元/人,不占床位早餐不含,早餐不用,费用不退。

    2、请自愿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

    3、除景点第一大门票外的二次消费(如景交、索道、景区内游船、电瓶车、娱乐项目、歌舞表演、请香等),请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不参与

    4、自理项目(御水温泉自理:218元)


补充说明:

1、儿童补门票:天目湖山水园:1.2-1.5米补90元/人;南山竹海:1.2-1.5米补45元/人;御水温泉:1-1.4米补128元

2、游客返程:因各条旅游线路车辆行程时间存在差异,返程时间不能准确保证,县区送返第一批19:00左右,第二批20:00左右,第三批21:00左右,免费接送可能存在等候现象,有急事请自行安排。敬请游客见谅!


注意事项:

《游客须知》 (务必请游客仔细阅读,此须知作为签订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地接社:【各景区及当地地接社】 住宿宾馆非挂牌

1、请仔细阅读《出团通知书》和《游客须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报名旅行社或门市,出游当天必须按此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座位乘车。报名时所提供的移动电话请保持畅通,以便导游出团前一天(19:00之前)再次通知客人出行事宜。

2、宾馆住宿需登记身份证,请每位游客务必携带好身份证件。

3、此旅游团价格为各项旅游服务打包组合特价,特殊人群(军人、老年人、残疾人、记者等)不再享受其它优惠,门票、住宿等参团享受的是团队优惠价,不可二次优惠,不产生只可退团体票价;军人、老人、记者、学生等特殊人群按照常规价格报名,上车后须经过导游核实相关有效证件是否符合景区相关减免优惠政策后再决定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特殊人群优惠价格高于团队价格不享受再优惠(即不可享受折上折,优惠政策只可以按照一种标准享受),未携带证件者按正常游客操作。

4、游客因故单方面取消出行,须按以下标准进行违约赔偿:出发前72小时内,我社收取原旅游费用(门市价)的10%; 出发前48小时内,收取原旅游费用的20%;出发前24小时内,收取原旅游费用的30%;出发前12小时内或迟到15分钟视作自动放弃,只退还原旅游费用的20%。

5、凡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交通拥堵、政治因素等)旅行社可根据实际情况替换或取消原定景点,超出原定成本由旅游者承担,未发生按成本退还旅游者。

6、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具体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但不减少协议景点,如遇客人自身原因放弃游览景点,门票不予退还。

7、年老体弱者参加旅游,须有成年人陪伴;体弱多病及孕妇不建议参团,否则由此造成的不便或问题,我社不承担责任,游客必须保证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因游客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有特殊病史的游客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游客健康状况等原因,旅行社有拒绝收客的权利。未作健康说明的游客将视同身体健康适合本次旅行,旅游途中因健康原因产生的后果由其本人、代报名者承担;未成年人及老年人必须有成年家人陪伴。

8、少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请游客朋友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其他人的安全着想,为自己孩子购买座位,即安全又舒服。如遇游客私自携带儿童导致车辆超载,我社导游为了保证车上其他游客的权益及生命安全,可依据《道路旅客运输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占车位的儿童标准为0.8米以下怀抱婴儿,0.8米以上儿童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占座,否则,我社导游可依据新交通法规的规定和为了车上其他客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权拒绝此儿童参加本次旅游活动。一切后果和损失自负。根据景区规定,若儿童超高产生门票,须现付相应门票。

9、游客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游客行程中,游览景点及上下车、过马路等情况下请注意人身安全;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财物,保管不妥引起遗失及损坏,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不推荐游客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行动,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10、游客参加漂流、乘船、景交时严格按规定戴安全帽,穿救生衣,漂流途中双手握紧皮筏扶手,头部严谨伸出筏外,禁止人员跳入水中嬉戏;因漂流比较惊险刺激景区建议(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痴呆、高度近视者等疾病患者以及酒后、孕妇、 老人、身高在1.3米以下的小孩和残疾人等)不宜参加漂流活动。漂流时,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请游客自行妥善保管。禁止将贵重的物品(如:照相机、DV、手机、证件、现金首饰等)带去漂流,如若产生任何事件,责任自负。

11、所有线路均含旅行社责任险,强烈建议游客另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12、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3、此团满16人开班,参团人数不足,旅行社因故取消旅游班次,旅行社可与其他旅行社类似行程并团或安排延期出团或改走其他线路,不保证原先安排座位号;游客也可以选择退团解除合同,旅行社应当全额退还旅游款项,不另外承担赔偿责任。

14、我社所用车辆均为空调车,所有座位价格一致,不存在座位次序先后的差别问题,届时将有权视游客人数多少决定所用车辆类型。

15、团队住宿多为双人标间,如产生单男单女尽量加床或补房差;若产生单男或单女,团队中无人可拼房,需补单房差。

16、游客在外如有投诉,请立即拨打出团通知书上方的应急电话,或回程后通过合理的途径投诉,游客不得以任何原由拒绝上车,或进行拦车等严重违反旅游法、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行为,以上情况一旦发生,旅行社有权自动解除与该游客的服务合同,视其自动离团处理,且不退还任何费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17、游客有责任遵守团队纪律。游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上车而耽搁行程或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依据新《旅游法》第66条:旅游者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8、县区游客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县区接送不派导游随团,由司机直接带到南通,导游统一在南通接团;免费安排接送的车辆不安排位置号,先来先坐;由于县区游客接送站点较多,如因堵车、路况、部分游客不守时等原因造成旅游车误时,请客人给予谅解。

19、游客应当遵守国家发布的文明旅游公约,提倡文明游览,游客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俗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保护文物和公共财物。

20、游客返程:因各条旅游线路车辆行程时间存在差异,返程时间不能准确保证,县区送返第一批19:00左右,第二批20:00左右,第三批21:00左右,免费接送可能存在等候现象,有急事请自行安排。敬请游客见谅!

本行程单为旅游合同附件,已签订旅游合同者即视同已认可上述各项说明。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旅游者和导游原则上应在现场协商解决;现场无法解决的,旅游结束后由旅游者和旅行社协商解决。如分歧较大,可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行政仲裁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系旅游者原因,导致纠纷升级或损失扩大化的,由旅游者承担相应费用。

※此须知将作为合同附件,仔细阅读后如无疑意请您签字确认。

游客代表签字: (本人及同行人员已经阅读、了解该旅游行程及附件并同意以上安排!)




价格
¥398.00